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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学术报告申请和举办方法的规定
发布时间:2012-10-11     浏览量:   分享到:

学术报告等学术交流活动是科研水平提升、人才培养和学术氛围建设的重要途径。我校对学术报告在学科建设的作用很重视,近年来对二级学院组织学术报告的组织形式、级别都做了明确的要求和规定。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以下简称:计算机学院)历年十分重视学术报告的组织工作,并根据学校要求,将学术报告作为一项学科建设任务纳入岗位职责考核中,鼓励并要求高级职称和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面向学院师生做学术报告。

为了规范和明确学术报告的申请举办时间、方法、组织方式,经学院学术委员会讨论,学院党政联席会批准,决定实施《计算机学院学术报告申请和举办方法的规定》。

1、          时间:1~11月(12月份不安排院内学术报告);

2、          申请:报告人应于举办前两周将《申请表》提交科研秘书,并另纸写明报告题目、报告内容简介(200字),由秘书安排地点;

3、          通知:科研秘书在一周前在校园内网及计算机学院主页出学术报告举办通知,告知时间、地点、题目和内容简介。属于校级学术报告的按校科技处具体要求进行通知、组织;

4、          组织:学术报告由院、系负责人组织,需要研究生或学生参加的,科研秘书提前一周时间通知研究生秘书或学生辅导员负责协调、组织。科研秘书协助主持并记录,作为年终考核依据。

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2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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