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放实验室学生实验守则

1、 进入开放实验室的学生必须接受安全教育,必须自觉服从管理, 严格遵守开放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和规定。严格遵守仪器设备的操 作规程,对违规者指导教师有权停止其实验。
2、由于特殊情况不能按预约时间参加实验的学生,必须在预约时间 2 小时前取消预约。有特殊情况不能取消预约的,必须在事后持有班 主任或辅导员签字的证明,到实验中心办理撤销预约手续,否则将作 违规处理。
3、进入开放实验室前必须认真预习实验,明确实验目的、原理和步 骤,并写出合格的预习报告。学生有义务回答值班指导教师提出的问 题,无预习报告者不得参加实验,并作违规处理。
4、在实验过程中随时注意安全。如发现仪器设备有损坏、出现故障 等异常情况,应立即切断电源,保持现场,并报告值班指导教师处理。 5、学生不得擅自改变实验的基本要求,在完成规定的实验内容外, 鼓励学生增加实验内容,或自行设计实验,有创意者,可额外加分。 6、实验过程中出现问题、有困难,应尽量自行寻求解决问题的办法, 也可以请值班指导老师答疑。
7、实验中学生不得随意调换或拆卸实验仪器设备,严禁私自拆卸仪 器设备。因违反操作规程而造成损坏仪器设备者,应按规定酌情赔偿, 并作违规处理。
8、实验中必须如实记录实验数据,按时完成实验报告,不得抄袭他
人的实验结果。
9、学生实验完毕,必须切断自己实验位置上所有仪器设备的电源。 必须按原样整理好实验桌面上的仪器设备及配件,将个人物品和废纸 杂物带离实验室。
10、实验室内不得乱扔杂物、纸屑,不得大声喧哗,严禁吸烟。保持 室内文明整洁。
11、实验期间不准将与实验无关的人员带入实验室,不得玩游戏或做 与实验无关的事,严禁修改、删除、复制计算机的系统软件与应用软 件。一旦发现将作违规处理。
12、以上各项规定务必请学生遵照执行。所有违规均将记录在案。一 个学期内累计违规达到 2 次或 2 次以上者,将取消本学期该实验课程 的考试资格。

 

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综合实验室
2006 年 7 月 1 日

版权所有:西安工业大学 Tel:029-86173270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金花北路4号 邮编:7100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