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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工会征求和听取教职工群众意见和建议制度
2011-09-02 11:28 校工会  审核人:

    为了切实落实全心全意依靠教职工办学的方针,进一步推进和谐校园建设,加强与教职工群众的联系,及时听取教职工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更好的参与民主管理和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制定工会征求和听取教职工群众意见和建议的制度。

    1、征求和听取教职工群众意见和建议的主要内容:听取教职工群众对学校办学、建设发展的意见和建议,听取教职工群众对工会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听取有关教职工对自身权益要求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2、听取征求意见的方式:校工会每年召开2-3次教职工群众座谈会; 深入基层听取群众意见;发挥工会网页互动交流作用,设立工会网上信箱,接收教职工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工会电子信箱为xiaogonghui2005@126.com)。

    3、教职工意见和建议的处理与办理:对听取到的教职工群众的意见和建议,结合校务公开积极推进落实。属于对学校建设发展的,向学校领导反映;属于部门的,向有关部门转达。工会对改进情况进行回访与监督。属于对工会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由工会进行对照检查,予以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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